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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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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材料

作者:四川永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5 08:05:43

当自主品牌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拥有自己的商标是必然的选择。在地区,很多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走品牌化道路是必然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促进了这种趋势的蔓延,电商领域商标更是代表了绝大部分的企业形象。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那就是四川商标注册还是购买转让商标。注册的好处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商标,而且商标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全新的,有利于自己的产品的包装。但是商标注册也有一些比较麻烦的事情,比如时间长、手续多、审查严格等。因此一些企业选择了购买转让商标。购买转让商标需要的时间比较断,一般五六个月就能完成。但是在购买转让商标的时候要注意出售人是否拥有商标的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办理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材料,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那么办理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材料有哪些?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四川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听说现在商标审查周期已经缩短周期为5个月了,是不是真的呢?下面和小编所一起来了解一下呗!

目前,大幅缩短审查周期年内商标改革目标已经提前完成,11月9日,四川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已经缩短至5个月28天,提前52天实现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到6个月以内的目标。

针对知识产权,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推出了2019年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措施:

A.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五年内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

B.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2019年底前进一步压缩至5个月,五年内压缩至4个月以内。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得知,现在在商标注册的时间再年底将有望缩短为5个月以内。

那现在商标注册时间要多久呢?

虽然国家在政策上已经做出了努力,但是可能需要一些时间逐步完善,所以以上时间仅供大家参考了解,毕竟在现实的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时间上有所偏差。

在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是入驻如天猫等商城的必要条件;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驰名商标的根本;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四川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后申请人的侵权注册商标应当通过以下法律程序撤销:

首先,商标先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填写《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并附送必要的证据和其他材料。注意,申请书应填写清楚规定的内容。

其次,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时,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

商标先申请人应按期予以补正,如果期满未补正,就视为商标先申请人放弃申请;如果商标先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书填写符合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则一定予以受理。再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并受理后,应当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通知商标后申请人,并要求其限制提出答辩。

商标后申请人应按规定期限进行答辩,如其不按期答辩或者拒绝答辩,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地作出裁定,商标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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