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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发明创造能拿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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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发明创造能拿到专利?

作者:四川永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7 08:44:12

《专利法》规定了,只要够新颖,够有创造性,够有实用性,都可以申请专利。

一、什么是发明创造?

根据新《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什么样的发明创造能拿到专利?

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不属于任何在国内外的公共领域中已公开的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在该技术被发表或在任何地方被使用之前,且必须在他人为该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记载于随后公开的文件前。

2、创造性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富有美感并能适用于工业设计。应不同且不类似于任何在申请日前公开在国内外出版物发表或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设计。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在第1和第2的情形下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说明情况且在申请日两个月内补交相关的国际展览会、学术或技术会议的组织者出具的该技术曾被公开或展示的材料,并确认被公开或展示的日期。在第3的情形下,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特定时间内上交支持其主张的证明文件。

(二)在中国加入《专利合作协定》之后,在任何成员国进行的国际申请都可作为《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在之后的申请中享有优先权的依据。

(三)国际申请必须在专利局经过相关的程序后才能被批准为在中国有效的专利。由于国际申请大部分已经过了实质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开的程序,所以国际申请被批准所需的时间往往短于国内申请的时间。提交至中国专利局的国际申请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生产经营者为区别其生产经营的商品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一种商标。但是你知道成都商标注册的过程吗?商标查询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注册前,对所申请的商标是否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具体说明如下情况:

1)对《商标法》规定的不具有重要意义或者禁止使用的文字,不能查询,以确定其注册申请是否可以批准;

2)以前申请的时间相近的,查询结果不予反映;

3)如果查询报告中提供了多个可能构成类似商标的商标,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合并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数字,也会导致该商标整体被驳回;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通知单》付款后,将收到《商标申请信息》,检查申请表填写部分是否填写完毕,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所需信息是否齐全审查:商标局检查有关商标是否具有重要意义,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的注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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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了解注册国家的商标法应了解谁作为申请人。由于各国对外国人的待遇不同,因此必须先弄清楚这个问题。主要了解注册国是否和中国共同参加了国际条约。若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则按国民待遇原则双方都可以在对方国家申请注册商标。若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则需了解该国是否适用国民待遇还是按对等原则。了解注册国确定商标专利权的原则,在商标权的取得方面,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适用原则。在阿联酋、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印度、英国、美国、尼日利亚等国家,适用的是使用在先原则,即谁首先在某个国家使用了某个商标,谁就拥有了该商标的所有权。在中国、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德国、俄罗斯、法国、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则适用申请在先原则,在该原则下,对于同一个商标而言,谁先申请商标注册,谁就取得该商标的所有权。但这一原则对驰名商标例外。在中国香港、越南、丹麦、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通行的是使用与注册交叉原则,即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中使用。

五、了解注册国哪些标识不能注册为商标虽然各国商标法对不能注册为商标的标识都有类似的规定,但是,各国也还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作了某些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将其禁用标识的内容了解清楚,避免违反规定而不能获准注册。

六、对商标注册进行申请前的查询凡是要申请注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商标最好将其注册。与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可能性很低,当然也可以不进行查询直接申请商标注册即可。

七、委托代理人通过商标代理人注册商标好处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请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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