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_四川商标代理申请

领取成都商标注册证要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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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成都商标注册证要做的准备

作者:四川永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9 08:07:56

1.专业注册服务

多数人都知道成都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

从经济发展角度上看,我国近几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创世界之最,在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暴涨的同时,商标注册成功的难度也越来越高,如果是不通过代理商标注册机构以专业的方式进行查询、分析、策划后确定注册方案,而是直接注册的话,商标注册的一次性成功率是非常低的。

2.综合方面

商标代理机构不仅仅只是为委托人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等确权方面的工作,其实更多的工作是在这方面之外的。尤其是随着“商标”被融入“品牌”概念之后,许多商标代理机构中已经出现了多种更具特色的“捆绑”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对委托人的帮助作用绝对不在传统的商标确权服务之下,有的甚至更为重要。

由于商标权并非依法自然产生,而是通过法律规定的特殊程序进行申请确权的,在申请确权过程中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会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利和法律依据以自己的分析判断观点作出,如核准、驳回、补正、撤销、不予受理等等审查结论。

3.商标经验丰富

商标代理人由于长期接触有关商标方面事务、各种类型的失败和成功案例,在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方面的积累了大量的综合技巧和实战经验,这些技巧和经验是无数前人用金钱和教训换来的,虽然有些有一定的时效性,但对于办理商标确权事务有着非常大的帮助。例如:判定商标是否可注册和可使用性。

4.法律知识完善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专利、著作权等其他类别的知识产权,有其独特性。商标法律知识并不是仅仅通过学习《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就能立即掌握其全部知识的,代理商标注册机构所具有的商标法律专业知识是需要通过对系列商标法律知识的全方位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的,是普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商标知识所无法相比的。

成都商标注册证需要做什么准备?商标注册证作为承载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证书,是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直接目的;申请人希望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注册证,以排除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商标注册证呢?只有申请者想取得商标注册证,注册申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的核准和注册。商标局在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需要审查商标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商标通过的,进入初步审批公告和注册公告。取得《商标注册证》并不容易,申请人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

首先,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商标法》明确禁止一些不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如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或者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不予注册,申请人必须合理选择商标标识,避免违反《商标法》的禁止规定。

其次,申请人要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商标局在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发现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或者原申请商标的构成相似的,也将不予受理。因此,在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前,有必要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确定所申请的商标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则需要尽快进行调整和修改,使申请人能够迅速取得商标注册证。申请人需要积极回应商标异议。

商标进入初步审批公告和注册公告期后,可能会遇到他人提出的商标异议,认为该商标是恶意抢注或者对其合法性有怀疑等。;申请人遇到商标异议后,未及时出示相应证据证明所申请商标合理合法的,商标局也将驳回其注册申请。总之,申请人希望加快商标注册速度,顺利取得商标注册证;申请人需要合理选择商标标识,做好相应的查询工作,及时处理异议。

国内注册商标只能注册中文吗?国内注册商标不仅仅是中文,还能是其他文字,以及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等多种元素,以及各元素的组合。依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国内注册商标,不仅仅是中文,可以是其他文字,以及其他元素。

不过,由于我国的语言环境影响,商标申请人大多以中文为主来申请。中文商标的好处有:便于呼叫、易认易记、含义优美。在我国,除了中文作为商标元素外,还有英文也比较普遍,尤其是随着国际化发展,企业开始着力布局全球市场,申请相关英文商标提前准备。除了中文、英文外,其他文字主要以少数民资文字为主,比如蒙古文、藏文等,可以加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商标宣传性,也能展现商标的民族特色,增强宣传效果。

商标代理人、成都商标注册人、专利申请人:

第十三条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商标局负责代理人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实施。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制定,报商标局备案。

第十五条商标代理人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

第十六条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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